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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监管动态快讯(2021年BOB4月1日)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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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全球金融监管动态快讯”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提供国际及各个国家和地区最新的金融政策讯息,洞察全球金融监管政策趋势。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从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真实性等六方面明确了负债质量管理核心要素。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合规开展负债业务、加强负债质量持续监测和分析。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等三个环节着手,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宣布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项下的特别100%贷款担保,自2021年3月29日起生效。即将宣布的加强措施包括:

  将申请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至少运营三个月,且自2020年2月以来BOB,与2019年初至2020年年中任何一个季度的月平均值相比,任何一个月的销售额至少下降30%);

  将每个企业的最高贷款额由雇员的12个月的工资及租金总额增加至18个月的最高额,或600万港元(以前为500万港元),以较低者为准;

  香港金管局发行第六期合规科技通讯。本期侧重于与资金活动相关的风险管理中的技术应用,包括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金管局注意到,许多银行已采用合规科技解决方案,例如通过在交易模式识别和分析中使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和人工智能(AI),并采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来增强其风险管理和交易处理能力以及来捕获贸易信息并采用机器学习来预测客户的行为。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了对新加坡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信用风险资本和最低输出要求反馈意见的回应。新加坡金管局已考虑收到的反馈,并在适当情况下将其纳入针对新加坡注册银行的信用风险资本和最低输出要求的标准草案中,该草案已与反馈回应一并征询意见。

  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发布了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使用信息技术的风险管理实施的OJK法规第4/POJK.05/2021号。该法规旨在扩大和集中有关NBFI使用信息技术的规定。此外,数据中心和灾后恢复中心必须设于印尼境内。

  泰国中央银行(BoT)已发布了涉及稳定币的金融服务监管准则。泰铢支持的稳定币是一种加密货币,它旨在通过将其价值与泰铢挂钩来最大程度地降低价格波动的,并打算用作支付手段,根据《2017年支付系统法》,此类稳定币可归类为电子货币(e-money)BOB。泰国央行负责监督与电子货币相关的风险,例如结算、洗钱网络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风险。希望提供涉及泰铢支持的稳定币的服务方需在开始任何运营之前与泰国央行协商。

  印度储备银行(RBI)宣布将非中央结算的衍生品风险敞口将继续超出风险限额的范围延长到2021年9月30日。

  印度储备银行已发布有关城市合作银行合并的指导文件,将适用于所有初级(城市)合作银行(UCBs)。根据《文件》,合并计划草案应由每个UCBs的股东通过决议案批准,并由代表人数和价值三分之二的多数股东亲自出席决议会议。另外,在召开会议以征得股东批准之前,合并计划草案应由有关的UCBs董事会批准。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向授权存款机构(ADI)致函,提供资产剥离交易中向收购实体提供赔偿相关的风险管理的行业指南。该指南的目的是确保ADI采取一致且审慎的方法,因为赔偿有可能使ADI承担重大债务。

  英国财政部(HMT)已发布了一份咨询通知,其中包含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洗钱和融资(ML/TF)控制不力所带来风险的建议。该通知提及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在2021年2月21日发布的两份声明,指出了在ML/TF预防机制中存在战略缺陷的司法管辖区。

  《2021年洗钱和融资(修订)(高风险国家)条例》(以及随附的解释性备忘录)已经发布。该条例修订了《2017年洗钱、融资和资金转移(付款人信息)条例》(MLRs),并将欧盟委员会高风险第三国名单的参考内容替换为新的英国名单,该名单在MLRs的新附表3ZA中确定。

  英国央行(BoE)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一份报告,列出了他们对英国授权开放式基金进行联合调查的结果。该报告重点包括: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就欧盟货币市场基金法规(MMFR)的潜在改革展开了磋商。ESMA旨在审查货币市场基金(MMF)在2020年3月的危机中所承受的压力,评估市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作用,并提出可能的改革方案。ESMA提出了四种针对MMF的潜在改革:

  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授权法规,其中包含法规技术标准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决议授权机构用于估算决议组级别的第二支柱和组合缓冲要求的方法,以设定对自有资金与合格债务的最低要求(MREL)。

  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ECON)已发布报告草案,并对拟议指令进行了修订,包括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指令,偿二代监管指令,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在内的欧盟金融服务指令、资本要求指令IV(CRD IV)、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MiFID II)和支付服务指令(PSD),作为欧盟数字金融战略的一部分。

  监管机构:货币监理署 美联储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OCC, FED, FDIC)

  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Board)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发布了临时最终规则,以支持和促进及时实施国会授权的紧急资本投资计划(ECIP)。根据ECIP,美国财政部可以对某些中低收入社区金融机构进行资本投资。该临时最终规则规定,根据ECIP发行的优先股符合附加的一级资本要求,而根据ECIP发行的次级债券符合代理商的资本规则二级级资本要求的条件。

  美联储宣布根据即将进行的压力测试结果,大多数公司将对银行控股公司的股息和股票回购暂时和额外的限制将于6月30日后终止

  美联储宣布,对大多数公司而言,目前的银行控股公司股息和股票回购的临时和附加限制将在本轮压力测试完成后于6月30日结束。从6月30日起,资本水平高于压力测试要求的公司将不再受到其他限制,资本水平低于压力测试要求的公司将继续受到限制。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发布有关Covid-19期间持续经营评估和披露的声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强调了高质量会计准则对资本市场正常运作的至关重要性BOB,特别是在不确定时期BOB。声明欢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有关持续经营信息披露的教育材料BOB,并讨论了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的准备工作。

  金融体系绿色化网络(NGFS)发布了一份题为“使中央银行业务适应于全球气候变暖:述评这些方案”的报告,该报告评估了中央银行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其操作框架的九种方案。本报告以NGFS先前的工作为基础,该工作涉及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决定因素的可能影响以及对货币政策运作和气候变化的调查。

  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了一份名为《资产管理者,市场流动性和银行监管》的工作文件。该工作文件指出,随着资产管理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不断发展,其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也随之增加。一个经常性的争论是资产管理者加剧了市场压力,导致的流动性不匹配问题伴随着交易商银行受限制资产负债表能力变得更为重大严重。本文件着眼于银行作为做市商的角色,检验了监管限制对资产管理者风险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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